各学院:
依据《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(试行)》及《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换工作的公告》,为确保各学院试点专业规范【有序开展学习成果转※换,现就学习成果转换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内容
1.试点院校(1+X管□ 理办公室)组织制定学院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。
2.各试点专业制定本专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及证书类专业(课程)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转换规则。
3.各试点专业修订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。
4.试点院校(1+X管ω理办公室)及各学院证书负责人将本学院制定的转换办法和转换规则①上传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(https://www.ncb.edu.cn/)。
5.试点专业和培训评价组织依据转换办法和转换规则,为有转换需求的学生办理转换手续。
二、 工作要求
1.各试点专业与评价组织对接沟通后,参照《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(试行)》(见附件1)及《哈尔滨职业技术学『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2)制定本专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和证书类专业(课程)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转换规则,同时填写附件3中《附录1转换规则确认信息表(试点院校版)》,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核后的转换办法、转换规则表、转换规则确认信息表电子版于2021年1月7日下班前发送至㊣刘清CRP邮箱(以上文件请统一规范命名,如:**专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(试行)、**证书与学历专业(课程)之间♀的转换规则表、**证书转换规则确认信息表)。
2.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中★要明确标注与X证书融合的课程,同时填写《哈尔滨职◥业技术学院Ψ 1+X书证融通信息统计〇表》(见附件4),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及附件4于2021年1月11日前发送至●刘清CRP邮箱(统一规范命名,如:**专业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(1+X))。
3.所有文←件需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,纸质版开学后上交。教⊙务处将于1月8日统一打印盖章并扫描,并于1月9日前与各学院证书负@责人完成上传。具体操作流程〒详见《转↘换办法和转换规则上传操作指南》(见附件3)。
4.各试点专业和培训评价组织为学生☆办理转换手续后1周内将转换结果反馈学分银行。反馈操◣作详见附件3。
联系人:刘清
联系电话:18845765823
附件1: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(试行)
附件2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∩院学习成果转〖换办法(试行)
附件3:转换办法ζ 和转换规则上传操作指南
附件4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1+X书证融通信息统∮计表
附件5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1+X证书制度试点》专业统计表
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
2021年1月3日
附件1: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(试行).doc
附件2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(试行).docx
附件3:转换办法和转换规则上传操作指南.docx
附件4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1%2bX书证融通信息统计表.xls
附件5: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1%2b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统计表.xlsx